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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类型的担保书(2)

浩然分享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保证方:        (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                           年  月  日

(2)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编号:

县   乡(镇)  合同编号

财务类型的担保书篇5

致:

为保障您债权的实现,本保证人 (工商注册号: )愿意为您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保证范围:您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及其它有关费用,以及您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方式:本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出现任一违约事项时,您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保证人确认,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您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您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本保证人保证,若借款人未能按主合同的规定按期履行还款责任,本保证人保证在主合同债务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的所有债务,没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本保证人对您的欠款。

三、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到期后,合同双方同意对借款展期的,本保证人自愿对展期借款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借款展期到期后两年止,不需再另行签署担保保证书等文件。

四、本担保保证书不因上述借款人与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担保保证书不受上述协议或合同效力的影响,本担保保证书始终有效。

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本担保人对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保证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保证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状况,保证人有权作出并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3、保证人将按您的要求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及其它有关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对其真实性负责有法律责任;

4、保证人接受您以任何方式进行的定期或随时的对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检查、了解和监督;

5、未经您同意,保证人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

6、如需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发生企业分立、合并以及其它重大经营决策的改变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您并征得您同意,并不得影响您的利益。

六、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重组、改制、合并、分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本担保保证书更不受借款人与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的制约,本担保保证书在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七、本保证人承诺,未经您书面同意,在保证期间不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也不会以任何名义转移本人财产。

八、在本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保证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担保保证书自保证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盖章) 地址: 有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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