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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

文凤分享

《简爱》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展现给大家的是一种返朴归真,关于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该怎么写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1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这是一部崇高的著作。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善恶美丑,学会了人生的道理,理解了什么是尊严与独立自主的可贵。

简爱失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她的舅妈家里,可舅妈讨厌她,舅妈纵容他的儿子欺辱和虐待简爱。简爱的反抗惹怒了舅妈,被送进了慈善学校。可是简爱的情况在慈善学校并没有得到改善,吃不饱,穿不暖,还被管是污蔑,幸好有善良的校长替她洗清说谎的罪名,并帮助他完成学业,成为一个渊博,有思想的人。工作后的简爱,凭借自己的魅力,赢得了罗切斯特先生真挚的爱情。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聪明,善良,自立是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个很不幸的人,但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以自己的尊严,自立战胜了悲惨的命运。

通过阅读这篇著作,我被简爱那曲折的人生经历所感动,无论她处在什么境地,她都没有放弃自己,坚强自立,不为金钱和地位而放弃尊严,同时我也为自己的不自立。懒惰而感到惭愧,13岁的我还需要妈妈为我收拾书桌和整理书包,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我怎么能和十岁就被送去慈善学校的简爱相比呢?在学习上也是怕苦怕累,常常偷懒耍一些小聪明。记得有一次做数学题,有一道难题,我审了几遍题都没有弄懂,就用《作业帮》查出了答案,想都没想就一股脑的抄在了作业本上。第二天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全班没有几个同学做对,意外的是,老师居然提问了我,但是我面红耳赤,说不出这道题是用什么思路做出来的'。结果可想而知,老师批评了我,说我的学习态度不端正,遇到难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弄不懂,不懂不会的情况下,抄上答案又有什么用呢?我深深为自己的懒惰和学习态度不端正,而感到了惭愧!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像简爱那样坚强不息自强自立,有尊严的人。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2

《简爱》是我在去年读的一本书

《简爱》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相貌平凡的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本书,是因为我始终觉得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其实我们也可以学习简爱的这种品质,自尊,自爱,自强,坚强面对每一件事,记得我没当作一件事到一半时,总是半途而废,将这件事搁在一旁,不再理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样一种与简爱相反的性格。

每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就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读完这本书,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瓶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简爱第三章读后感700字3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前时,我们都是平等的。”

简爱是一个孤女,她出作身卑微、相貌平凡,但是她却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积极、勇敢地去追寻想要的幸福。有人说简爱值得赞美,但有人却觉得,简爱的行为离经叛道。特别是,有很多人觉得,简爱离开罗切斯特后,又回来找他,是矫情、甚至是多此一举。

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却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恰恰让我们看到了,简爱不牺牲自由和尊严,在婚姻爱情中,努力追求平等、独立的可贵品质。“我不是罗切斯特的新娘,这是我痛苦中的一部分,从最美好的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是空虚和徒劳的。这种恐怖我能够忍受。可是我必须果断地,立即地,完全地离开他,这却是无法忍受的,我办不到!”

他们互相相爱,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世事难料,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简爱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爱,甚至有想过去死。德里达在与福柯的论战中,曾提到:疯癫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本质主义概念,它是社会力量的客体化对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性背景下,依据不同的外在力量,疯癫才获得它的所指和意义。也就是说,在男权主义的时代里,掌握话语权的人,可以给一切异己的人或物,贴上疯癫的标签。罗切斯特就是这个掌握话语权的人,在他的叙述下,伯莎是“丑陋的怪物”、“疯狂的魔鬼”。且不论这些话的真实性,在我看来,伯莎不过是男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并失去申辩权利的女人。因为伯莎的出现,我与罗切斯特又站在了不平等的对立面上。所以我放弃了与他结婚的念头,独自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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