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新编读后感600字经典作文
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故事新编读后感600字经典作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故事新编读后感600字经典作文1
就几篇故事,读下来蛮有意思的。在豆瓣上看见的推荐,说鲁迅其实挺有趣的。看完觉得,鲁迅还有点搞笑天赋。
其实这个和鲁迅一贯的讽刺风格是相似的,只是不那么严肃。我一直以来都挺不喜欢读鲁迅的,一是学生生涯鲁迅的作品给我留下了好难的印象,那个村庄"横"着真是难以忘记。总是不好分析鲁老的文章。二是高中政治老师不喜欢鲁迅留下的潜移默化的感觉。三是不记得看那本书,说没有严谨的哲学和逻辑思维是写不出长篇小说的,拿了鲁迅来举例。如此种种,不去读鲁迅了。
这一次,读着还比较有趣。有几篇我倒是很喜欢,有几篇觉着没什么意思。后羿那篇的讽刺意味挺强的。后羿在我们心中是个英雄啊,射日又射蛇,帮了百姓很大的忙。而且后羿还挺痴情的,被嫦娥诓去了仙药。鲁迅则把他写成了个让妻子天天吃乌鸦肉炸酱面的人。就是因为他本事太大,附近的动物都吃光了,所以就只剩下了乌鸦。后羿去了远的地方,发觉自己的往日光辉被旁人摘去了。也挺讥讽的。嫦娥受不了就偷了药飞天了。要我也受不了。丈夫和我说,天天吃这些乌鸦肉是因为附近没有动物了,他是没有关系,到时吃了药就升天了,只担心我留着日子不好过。哈哈,那我肯定要升天啊。鲁迅故意把英雄人物弱化,把老子孔子丑化也是符合那个时期的文化运动和学民思潮的。但是如果脱离那个时期来看,这些故事的意义并不太大。有几篇我甚至觉着有点凑数哈。(也可能是个人偏见啊)
不太喜欢的是伯夷和叔齐那篇。这两个人是古时愚忠的典范。但是鲁迅写他们不吃周栗写得有点突然,我才不相信鲁迅写得那个拍冷的伯夷,而且他还嫌饼子变小了,会离开养老堂呢!可能真是短篇,铺垫太少,转折下来没什么理由。
我挺喜欢鲁迅那个时期的,乱是乱,但是有一部分人有想法有激情有救国的"冲动"(这个冲动是说不顾一切),现在觉得社会文化其实是退化了的。看书的国人越来越少,动不动就喜欢在网络上畅所欲言变成了一个喷子,我感觉成熟的人是不会轻易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同意别人的意见也没关系,我们也要尊重其他人表达意见的权利。
故事新编读后感600字经典作文2
读完故事新编,我感觉鲁迅是一个颇有幽默感的人,他吧一些神话与现实结合起来,变得更接近民众。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体现鲁迅幽默感的是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这一出现让我想起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中,当灰太狼抓不到杨时,灰太狼哄她的老婆,说抓了青蛙,做清蒸蛙肉吃,没抓到羊,于是平底锅就扔过来了,而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是后羿射不到猎物,只收获了一只乌鸦而得到的回应是自然是老婆嫦娥的不满。后羿是有柔情,稳中有这样一个片段,说是后羿看到侧卧在床上的嫦娥,看着自己媳妇如此漂亮的眼睛眉毛,后羿不忍心让媳妇受苦,心一横,明天远途跋涉找了无,读到这里,我感动于后羿的柔情,侠骨中充满柔情,真好,先不讨论结果怎样,单是这份爱,就很重。但现实有时很残酷的,最终嫦娥是离开了后羿,很令人惋惜的一个结局。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广告的好像是韩国的矿泉水,男生追求理想的爱情,女生追求现实的爱情,最终来个男人在残酷的现实中没能在一起。我不清楚自己的爱情观怎样,追求理想的爱情还是现实的爱情。但我很清楚的是,爱情不是绝对的理想化,也不是绝对的现实化,真正的爱情需以理想的爱情心经营现实的爱情,以爱情头脑用爱情手脚营造美满家庭。
还有印象深刻的就是铸剑了,铸剑这一神话故事传说是第一次听说,读过之后我很是害怕,也说不说上是特别害怕,就是可以说印象很深吧。眉间尺是一个心太软的复仇者,为父报仇,却一次次地错时集汇,而一个突然冒出的人,暂时叫他怪人吧,怪人果断地替他作决定,故事的结局是三人都头落于沸水中,在沸水中的那段描写挺让人佩服鲁迅的想象力的。
鲁迅肯定了解并收集了很多关于古代的神话故事,不然他不会运用这下神话故事如此自如。鲁迅曾建议民众看中国以外的书籍,现代人大多都曲解了,而我恰恰认为这只是由于那时那地那情况所决定的,并不能普及到今天,普及到全民。古代的东西鲁迅学精了,我们中文系的也要好好学。
故事新编读后感600字经典作文3
因为读《穆斯林的葬礼》时书中多次提到楚雁潮和新月在翻译鲁迅的《故事新编》,所以得暇就找到《故事新编》来读(其实我读的好多书都是这样子开始的,读这本书时书中提到了什么书就找来读)。
故事都比较短,找到稍微长一点的空闲时间就能读一篇,到现在共读了四篇:《起死》、《奔月》、《铸剑》、《补天》。为鲁迅先生幽默诙谐的文笔所折服(以前做学生时没感觉到,对鲁迅的文章有点抵触,大概是因为要考试、要分析文章思想的缘故吧)。
先生将古人古事写得风趣幽默,能够弯弓射九日的后羿因为没有打到嫦娥爱吃的野味而在妻子面前怯怯的,陪着笑脸;庄子行路途中非要弄清楚路边骷髅是怎么死的,叫司命大神为骷髅“复形、还肉、活转来”,结果是已经死了五百年的了,搞得自己不得脱身,也不知让那活转来的骷髅该怎么办……
先生又将耳熟能详的传说写得活灵活现,又匪夷所思。读了先生的叙述才知女娲娘娘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女子,累了就将头靠在高山上头发搭在山顶上;因补天(被共工撞不周山而裂的)耗尽所有精气神而死,整支队伍在其肚皮上扎寨;为了点燃芦柴堆(用来融化补天用的石头的)随手从昆仑山上燃烧的森林大火中取了一株大树做火种。
而脱离了身体几日的头仍能做出表情,会唱歌,在沸水中还会舞蹈,会攻击自己仇敌的头,让人读来感觉奇特荒诞,但又感觉有那么点可信,就应该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