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活着》有感500字10篇(2)
没有人明白明天是什么样貌,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能够期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完美的期望。
我们怀着完美的期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我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我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读《活着》有感500字篇7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读《活着》有感500字篇8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读《活着》有感500字篇9
余华用平淡的语气讲述着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一个人与命运的故事。读完《活着》我泪流满面,当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时,我湿了眼眶。当福贵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我以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结果,真正的悲剧正在等候着他,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捧着《活着》,总是沉重、难受,冰冷的文字跃然纸上,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活着,我们为什么活着?有些人为了人生追求,有些人为了家庭,有些人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活着,抱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过活每一天。是呀,我们为什么而活着?
以前,我以为为了高考而活着,家人所有的期望都押注在自己身上,只有不顾一切去追逐那个目标。高考后呢?陷入迷茫期,活着,又因为什么活着呢?人呀,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目标,固定各种目标,为了给自己一个活着的理由。
但《活着》中福贵的命运却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是虚妄而已,或许,人的存在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与万物一样并没有任何意义。活着仅仅是因为活着,生命或许就只是为了活着,而那些理由与目标全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上的枷锁,生命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这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
读《活着》有感500字篇10
《活着》是一部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福贵悲惨的一生,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儿子,年少就不学好,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赌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爸;战乱又被拉去当兵,急死了老妈;战争结束后回到家,看到女儿因病发烧变成了哑巴;儿子更惨了,小学没毕业,就给县长那生孩子的老婆献血,被抽血抽死了;好不容易把女儿嫁了个好人家,结果女儿生孩子大出血也死了;女婿沾上这个家也难逃厄运,被机器碾死了;福贵的媳妇本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娶过来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接连不幸,终于油干灯灭,熬死了。总算是有个外孙接个香火吧,结果三年自然灾害,孩子饿得慌,吃多了豆子噎死了。一大家子人都死光光,按理说孤独的老福贵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也该随至亲驾鹤西去了吧,可他偏偏还“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身边所有的亲人,买了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故事的结局:老人牵着老牛,用粗哑的嗓音唱起了老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此时,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
我早已泪眼婆娑,细细回味作者的那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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