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库吧 > 考试 > 国考 >

报考公务员考试科目(2)

美婷分享

民主测评

1、自我评价。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对自己一年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并在所在部门进行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述职情况,推荐本部门1—2名科员参加民主测评的公务员。

2、拟定人选。人事部门拟定当年度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并报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制作民主测评表。

3、群众测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测评工作。群众测评开展前,一般应召开测评大会,下发测评表,集中进行群众测评。

综合评价

1、人事部门根据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民主测评成绩,考虑多方面因素后,拟定本年度优秀等次公务员人员,并报局党组审议通过。

2、人事部门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考核完成后,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

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公务员考核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考核方法是否得当。《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公务员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指工作实绩,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5、廉,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相关图文

推荐文章

25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