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研究生考试科目(2)
2 获取考试信息。招生简章:一般在7-8月份出,由各个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招生简章上会列出:招生单位名称、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招生的专业人数,导师,还可能会列出委培、自费等人数;但保送、保留学籍的名额一般不列出来;考试科目;使用的参考书。系办印发的说明和专业课试题:为了弥补招生简章的不足,应付考生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一些有关信息,有的招生单位(一般都是具体的招生单位如系、院、所和中心等)特别公布一些说明,比如:历年报名人数、录取人数、录取比例、录取分数、参考书目等等,但保送人数、保留学籍人数仍无法公布,因为他们一般要到11月份研究生报名之前左右才能确定这一数据。如果系里能公布最近几年的专业课试卷(部分院校内部发行装订成册的专业课试题集),那对于考生真是莫大的福音了。导师:根据以往的学长学姐们的经验,一般都是等初试分数出来后在联系。在读研究生:和导师相比,在读研究生要好找一些,能提供的信息也要更“实用”。
3 复习准备.考研复习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复习课程多,时间跨度长,因此,考研复习必须有一个整体的规划。总的复习进度划分为起步、强化和冲刺三个阶段。
4 报名。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登陆相关教育类网站随时关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5 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步骤:初试科目分为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数学和业务课;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