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考试奖罚细则(2)
3、任何时间不许在教室吃饭或吃幼儿饭菜、点心。发现一次扣除学期考核1分,本学年不予评优评先,严重者予以解聘。
4、在教育活动时间,保育员如只管打扫卫生,不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一次扣除学期考核0.5分。
5、幼儿若有玩水、尿床、拉裤现象应及时为幼儿清洗、晾晒并换上干净衣服,如让孩子穿着脏、湿衣服回家,发现一次扣带班教师和保育员学期考核0.5分。
6、幼儿带药忘吃或吃错药,一次扣上午班教师和保育员学期考核0.5分。
7、值午班时要提醒孩子脱外套、及时巡视、不许睡觉、干私活、躺卧幼儿床铺,违者扣学期考核0.5分。
8、教师按时交接班,了解出勤人数,幼儿带药情况及上午活动情况,并及时记录,发现交接不清扣两位教师学期考评0.5分。
小学学生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奖励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利益;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各次竞赛活动,成绩优良。
6、有其他先进行为者。
(二)奖励办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档案。
二、惩处制度: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批评教育
1、凡发现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本校制订的在校行为规范和其他校纪校规的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生每次犯有较明显的不良行为所进行的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同意记录在班级日记和学生手册“批评惩罚”上。并由学生写出检讨,影响较大者要在全班或年级会上作检查。
(二)警告
1、批评教育本学期累积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发现恶语伤人,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不愿意改正者;
3、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影视录像者;
5、本学期旷课累计六节以上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计入本人学籍表和学生手册。
(三)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斗殴致他人伤残者或者发生较严重的偷窃行为被治安部门传讯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上不良影响者。
4、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录像者。
5、学期内旷课累计十五节以上者。
6、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处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