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学法律心得体会(2)
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宏观上、原则上、全局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的价值,从而把遵守宪法作为指导、规范行为的最高准则,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的公民责任。
诚如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575092民警学法律心得体会4
吉祥很想念贡萨秋吉仁波切,这些天一直在写与仁波切的缘分。但是总是犹豫是否应当发出来,因为这些都是吉祥每每与朋友们诉说的老掉牙的故事。这些年来一直有恩师冥冥之中的护佑,吉祥真的很幸福。我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真实的心境,仁波切就是佛!他知道吉祥的所需,洞知吉祥的一切。
吉祥多次提到学习《掌中解脱》,但是一直没有秋吉仁波切的传承。虽然曾经参加过仁波切的传法,但是由于第一天没有参加,仁波切告诉我不能念诵法会的咒语,更不允许修此法。但是慈悲的仁波切还是给我们传了《上师瑜伽六分相应法》。仁波切对我们说只要早三遍、晚三遍不间断诵读就能与他相应(我老公说他没有听到,但我是真真切切地听到了,也铭记在心里)。从那一刻(2004年7月)至2012年1月7日整整近8年的日日夜夜吉祥从末间断过。吉祥真的和仁波切很相应,吉祥每发一个心愿,仁波切必能帮助我完成。吉祥在以往博文里都有相关记述和与仁波切相见时的梦境。仁波切就在吉祥身边,在吉祥的心里,从未离开过。这么多年了,只要有时间,吉祥就默诵仁波切的心咒,吉祥将此心咒视为阿弥陀佛的心咒,每当走路时我都观想仁波切就在我的头顶护佑我!吉祥时时流泪,只要想仁波切了就会打电话给贡萨寺的和尚,述说我对仁波切的思念之情,当然也向仁波切抱怨不高兴的事哦!吉祥将贡萨寺看做我的第二故乡,很希望寺院也把我当作自家人,我知道这是我的奢望!
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6日,吉祥有幸地听到了甘丹耳传纯正格鲁派的《大乐口授》和《掌中解脱》讲法语音。是格西旺秋老师在成都传讲,吉祥是在网上听课的。在学习的过程中,吉祥知道了自己犯了很多错,更体会到成佛的艰难。以前没有接触道次第的学习时,认为自己一定会在仁波切的护佑下成佛的。自从学习了《掌中解脱》,知道了不学习、不修行是成不了佛的。也就是去年吉祥去塔尔寺时与宗康活佛交流时,我很有感触地说:“我现在不敢奢望成佛了,只求不下地狱就阿弥陀佛了”。宗康佛爷说我很有进步,得到了赞扬。通过这次听旺秋老师讲课,对照自己的行为,吉祥深感此时就在地狱里了!
吉祥第一次这么系统地学习,感恩旺秋老师!同时更要感谢我的恩师贡萨秋吉仁波切,因为每当我听到旺秋老师的讲法声音,就会真切地感受到讲法的是秋吉仁波切,是秋吉仁波切的声音!
两天后,贡萨寺的堪布仁波切就要来我家了,住在我的家里,传给我们纯正的贡萨秋吉的法脉传承。我将他视为是秋吉仁波切来到我的家一样!心中充满无比的欢喜和快乐!
#575093民警学法律心得体会5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使我受益非浅。
从教多年,我认识到了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学习,更深刻地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针对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教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学生呢。作为教师就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更应允许学生改正错误。人们常说,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现在,倡导母爱式教育,对学生关爱、呵护而不溺爱,这样用爱来教育、感化学生,因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今天的孩子是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接班人,现在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会健康发展吗?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摧残,作为教师的我们于心何忍呢?
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通过法制学习,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工作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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