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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读后感想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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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诗经读后感想优秀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诗经读后感想优秀范文1

此诗以比兴的手法充分写出了女子结婚以及婚后对她们美满家庭生活的愿望。桃之夭夭同逃之夭夭的读音一样,但它们的意思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也就产生了我对《桃夭》这首诗一点兴趣,其次对于当今时代出现重重离婚现象,更加吸引我的注意了。

第一段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把年轻女子比喻成桃花,桃花的绚丽多彩体现女子对于这次婚姻很是满意,笑开了花。把美丽的女子比喻成桃花更加形象地地将女子的美丽给展现在读者的脑海里。女子为何会对此次婚姻很满意?是因为女子愿意加到这家去,说明女子的梦中情人在这儿。从这一段我想到这应该是在向往自由婚姻的吧。在古代没有什么自由婚姻的概念,通常都是有一些个其他概念阻拦两队非常相爱的人,如门当户对类的。非常相爱的两人却因某种条件而被拆散是一件多么痛心的事啊。唐代诗人白居易从少年到青年一直与一位名叫湘灵的姑娘要好,可因母亲的不同意就这样分离了。

第二段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以桃树上结满硕大的果实体现家中儿孙满堂,吉祥之兆。这一段描述出了我们中国古代多子多孙为幸福家庭的象征。有“家和人兴百福至,儿孙绕膝花满堂”类的许许多多诗句。这里应是对自由婚姻之后能够儿孙满堂的祝愿。但由于现在人数过多的状况,我想现在的儿孙满堂是不太好的。

第三段“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以桃树上整整齐齐的叶子托出合家美满的情景。这段体现婚后对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祝愿。这段话使我想到了这种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与当今许多因种种原因分家家庭的对比。当今结婚的大部分也算是自由婚恋,但又出现了大量离婚的现象,这是个心灰意冷的结果。对于那些离婚的家庭,确实都是有种种原因的,可不用分家总还是比较好的。

这一诗句不但可用于古代时对自由婚姻以及婚后和谐家庭的愿望,也可用于对当今婚后没有离婚的和谐共处的家庭的愿望。愿此后所有婚姻越来越美满。

诗经读后感想优秀范文2

这是《诗经·卫风·竹竿》里的一句:“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

在《诗经》中有很多我喜欢的篇章,如《子衿》、《鸡鸣》、《葛生》、《蒹葭》、《采薇》……《竹竿》比起前者并不是更负盛名,恰恰相反,它可以说并不是很有名声,广为人知的篇章。它的词句也不算最优美的,事实上在《诗经》内的大部分诗句也都偏向质朴清雅。可我依然选择《竹竿》里的一个短句“淇水在右”来作为新摘录本的题目。

《竹竿》大致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卫国女子出嫁远离故乡,她回忆起家乡的河流,少女时出游的情景,但现在已远离了这些回忆,只能驾车出游,以解思乡之愁了。因而我觉得这首诗很动人。那卫国女子怀念故乡,也是在怀念着故人,少年时玩耍嬉戏的快乐回忆啊,她悲叹着,许是在叹时光吧?

我发觉,世人的年华,也终像那条淇水。沿着河畔欢快地跑过去,就再无回来的路可寻了。我们的“成长”,也是如此,总会遗失什么宝物,很久很久以后才惊悟没有好好地挥别。可是没事的啊,请你看那“淇水在右”。故乡的河流,一直在你身旁同行。

至于为什么是“淇水在右”,而不是同篇的“淇水滺滺”,这是因为我的小私心啦。我的故乡在南方的城,而我是南方的人。“水以北为左,南为右。”淇水是向着南方而流的。仅管我知道淇水离南城并不近,也只是位置靠南面而已,并不是真的流到南城来,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古代,南方是蛮荒之地,而现在我只愿傍故乡南城而居。

淇水在右,是寄托着我无数想象和美梦,感悟和思绪的诗篇呢,所以我私自决定把它作为我的摘录本的名字。还但愿原作者不要介意。

诗经读后感想优秀范文3

析之风颇为流行,但我认为这类文章并不好作。尤其是讲《诗三百篇》中的作品,首先须通训诂,其次还要明诗旨。因为风、雅、颂距今已远,其可赏析处往往即在字、词的训诂之中。加以旧时奉三百篇为经典,古人说诗每多附会;不明诗旨便如皓天白日为云霾笼罩,必须拨云见日,始能领会诗情。这里姑以《关雎》为例而申说之,惟不免贻人以老生常谈之讥耳。

时至今日,大约没有人再相信《毛诗序》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一类的话了。说《关雎》大约是经过加工的一首民间恋歌,恐怕不会去事实太远。但《齐》、《鲁》、《韩》三家(包括司马迁、刘向)说此诗,都以为它意存讽刺。这又该作何解释?另外,古人很强调“四始”说(即《关雎》为“风”之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之始,《清庙》为“颂”之始),认为把《关雎》列为十五国风的第一篇,是有意义的,并非编排上偶然形成的结果。这些都需要我们作出说明。

我以为,无论今文学派的《齐》、《鲁》、《韩》三家诗也好,古文学派的《毛诗》也好,他们解诗,都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理解绝大多数“国风”是民歌,把每一首诗都拉到帝王、后妃或列国诸侯的君、夫人身上;二是把作诗的本意和后来的引申意混同起来。三家诗看到《关雎》中有“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话,便扯到周康王身上,说诗意是讽刺他“失德晏起”,正如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所说:“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而后来的《毛诗》为了同三家诗唱对台戏,于是一反今文家法,大讲“后妃之德”云云,目的在于说它不是刺诗而是赞美之辞。如果我们认识到十五国风中确有不少民歌,并排除了断章取义的方式方法,则三家诗也好,《毛诗》也好,他们人为地加给此诗的迷雾都可一扫而空,诗的真面目也就自然显露出来了。

至于把《关雎》列为“国风”之始,我以为这倒是人情之常。古人原有这样的说法,认为《三百篇》所以被保存下来,乃由于它们是能歌唱的乐章而于诗义无涉,故有些讽刺诗或大胆泼辣的爱情诗也没有被统治阶级删除淘汰。我则以为,从《三百篇》的内容看,总还是先把各地的诗歌搜集起来然后为它们配乐,所配之乐,必不能丝毫不关涉诗的内容,而任意用不相干的乐谱去牵合。《关雎》之所以为“风”之始,恐怕同内容仍有关联。由于诗中有“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词句,很适合结婚时歌唱,于是就把它配上始而缠绵悱恻、终则喜气洋洋的乐调,而沿用为结婚时的奏鸣曲。盖因恋爱而“寤寐思服”、“展转反侧”乃人之常情,故虽哀而不伤(“哀”有动听感人的意思);夫妇结婚原属正理,君子淑女相配并不违反封建伦常,故虽乐而不淫。这样,自然就把它列为“国风”之首了。直到今日,我们遇到喜庆节日,也还是要唱一些欢快热闹的歌,奏一些鼓舞人心的曲子,取其顺心如意。这并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同喜庆节日的气氛相适应。如果办喜事时奏哀乐唱悼亡诗,撇开吉利与否的迷信观点不谈,至少产生败兴和杀风景的反效果,总是招人憎厌的。《三百篇》的乐章既为统治阶级所制定,当然要图个吉利,把体现喜庆气氛的作品列于篇首。这不仅符合他们本阶级的利益,即从人情之常来讲,也是理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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