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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公司的员工手册范文5篇(2)

美琪分享

对在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的设施、设备,管理处制订整改落实措施,并报项目招标组和__物业审核。

5、设备验收

验收的条件是设计图纸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主要设备、设施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符合,检查结果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对移交的竣工图,在《验收交接记录》中记录。对物业的其它配套系统、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也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

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管理处负责厂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公用设施、设备标识系统规范完整、准确无误。

3、厂区内疏散指示器、安全出口不得损坏。

4、厂区内的设备、设施损坏,须及时修理和更换。

5、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立即通知市属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

6、任何部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公用 设施、设备。

关于物业公司的员工手册范文篇5

前 言

此员工手册乃专为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管理项目的正式员工而编定的。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手册内容之权利,以便能适当地配合公司行政方针之改变。手册之内容及往后之任何修改将不会剥夺员工之权益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所抵触。

第一章 简 介

1.1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通过三年的发展公司管理的物业函盖住宅小区、写字楼、商铺、商场等不同的类型,拥有大量各类专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公司将向各物业派驻最具丰富经验的专业人仕及精兵强将,通过对物业的安保、清洁及设备的保养维修等工作,保障物业的良好运作。

公司以“住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以“精心策划、科学管理、开拓创新、力创一流”为质量方针,积极完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建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对物业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管理,为业主提供热情、主动、周到的服务,营造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温馨的居住、办公氛围。这也是我们全体同仁的服务宗旨和服务准则。希望能在我们全体同仁的努力下,随着物业管理业务的不断开拓和服务水准的进一步提高而共同成长,共创佳绩。

1.2物业管理专用名词之定义

本公司: 指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者: 指根据公约而指定或委任管理物业的人士或机构。 发展商/业主委员会: 物业发展期之产权人士或机构。 管理处: 指管理物业的驻场物业管理机构。 员工: 指受聘于本公司并在本物业服务的雇员。

物业主任: 指受聘于本公司的雇员,是驻场项目物业管理处全权负责人。 本物业: 指员工所工作(服务)的物业。

业主: 指拥有合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载之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人士或机构,即为该物业或单元的业主。

租户/使用者: 指舆业主有租约,定期付款,租买物业或单元使用权的人士或机构。

访客: 指访问物业内业主、使用者、租户等人士。 宾客/客人: 指到公共区域购物、娱乐、参观等人士。 单元: 指业主在物业拥有之单位产权或其中部分范围。

公共地方: 指物业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之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外围围墙、绿化区、车道、自行车停放处、公用车辆停泊及卸货区域、消防通道、走廊、水箱、电挚房、消防设备控制室、及为物业的业主、用户及访客而设立共用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备: 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在物业所属地块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装设的各种器械、设备、装置或种植物,包括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公共卫生间设备、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去水道、沟渠、管道、槽沟、电线、绿化区之装置及各种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只供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绿化区域: 指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在物业所属地块上实施的绿化区域。

物业管理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徽省、合肥市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业各业主和用户及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一定标准而设立的公约。

用户手册: 指管理者根据管理公约而指定的供各业主及用户于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细则。

管理规则: 指管理公约及用户守则之一切条款或规则及管理者按管理公约授权制定之各项舆物业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

1.4合同至“发展商/业主委员会授权之物业管理工作结束”之界定

“至发展商/业主委员会授权之物业管理工作结束”即指正在履行的管理合约的终止日,正在履行中的管理合约因突发事件而导致本司无法继续履行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原管理合约性质发生变化使得本司之项目管理工作无法继续履行的项目,则员工之劳动合同/劳务协议随即终止。

如管理合约终止后重新续签的项目,则所有员工之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亦应重新续签,合同/协议之期限须根据新签订的管理合约重新核定。

第二章 人 事 管 理

2.1员工分类及岗位

员工分类

项目员工可分类为办公室员工或操作性员工

2.2新进员工录用手续

2.2.1每位新进之员工须于报到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相关资料之正本,未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以录用。

2.2.2劳务协议制员工须于报到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递交有效的下岗、退休证明。如未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以录用。

2.2.3在报到之日,须同时提交一寸免冠照二张,并交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正本及专业技术证等正本。

2.2.4新进员工在办妥以上2.2.1至2.2.3项所规定的手续之后,公司将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或劳务协议。

2.3劳动合同

员工在受聘于本公司时,均需签订一份完整之劳动合同,而该合同已包括所有雇用细则。员工须研读该劳动合同,以了解雇用细则之全部并予以签收。

2.4个人资料

2.4.1员工所填写的各类有关表格,应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无虚假,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假造。

2.4.2 为避免有关资料不真实而导致日后员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记录若发生变化,例如:迁移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分配调动、晋升出国、生育及涉及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均应及时通报公司。

2.4.3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及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5试用期

2.5.1凡被聘用之员工,最先会以试用性质雇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在试用期 间员工必须完成公司要求之培训课程。在试用期完结之前,项目负责人需就观察所得,填报员工工作表现考核报告,以确定该员工是否完成试用期。

2.5.2试用期内,若员工因故犯有较严重过失或不符合录用条款,公司有权在合同期限规定的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

2.5.3试用期内,员工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将员工之劳动合同解除,唯在解除该劳动合同前,项目负责人亦须递交另一份工作表现考核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发出书面通知。

2.6工作时间请参考合同的陈述

2.7超时工作

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为项目额外工作多于一小时以上(包括1小时),被称之为超时工作。超时工作的时间,将会以同等时间补偿予员工休假或以国家规定执行。 所有超时工作及补假记录均需要项目负责人及员工签名同意。

2.8年终奖金

2.8.1年终奖金视公司经营情况发放。

2.8.2年终奖按员工月累计,当月15日以后到职的不享受该月奖金。 2.8.3于发放日以前离职之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2.8.4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均不享有年终奖金。

2.9工作表现考核

所有员工每年最少有二次工作表现考核。

2.10 员工晋升

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之机会,但凡项目或公司及其所管理项目出现较高职位空缺时,填补空缺之优先权必定给予内部之员工。唯该员工必须具有足够资格予以胜任。所有晋升评估皆视乎该员工之工作表现。职后前三个月属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则由公司正式委任该职。

2.11 员工转职

2.11.1调换工作以公司需要或员工能力、业绩为前提,若员工对所调换之工作岗位有异议等有权提出意见,但未经公司应允,必须服从安排。

2.11.2视乎公司及项目发展需要及员工之能力及潜能,员工有可能被调职位、部门或项目工作。

2.11.3员工被调职后若因工作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在做出具体工作评估后可视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2.12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期间,员工或公司方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对方3天通知期或等值工资予以补偿。

在试用期后,员工或公司方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对方三十日通知期(或在劳动合同内双方协议下之通知期)或以三十日等值工资(或在劳动合同内双方协议下之等值工资)予以补偿。

任何员工无充分理由或不通知公司而连续三天缺席者,公司将当作其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规定,下列情况下,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给予通知期或等值工资补偿。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无力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同样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给予通知期或等值工资补偿: 员工在非工作相关之受伤假或病假后复职,在从事原来工作时,未能达到原有之要求。 员工违反普通法内之严重罪行或公司之员工守则。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 工作的;

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一年内累积旷工达三天。

2.13工作移交手续

2.13.1员工因调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原因离职的,均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将原职位所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交代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呈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13.2移交手续一般在离职前30日起开始办理,30日内结束。特殊情况可视情节相对延长或缩短移交期限,但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

2.14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无论何种原因)前必须在3日内归还物品,并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如有领用物品及有关证件等遗失或未交还公司,对违者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章 薪 酬

3.1发薪方式

3.1.1薪金计算时间为每月25至下月24日(按天计算标准工资)员工薪金每月发放一次。

3.2薪金调整

公司将视经营业绩状况及个人工作表现等,考虑按调整员工薪金。

3.3纪律奖

3.3.1计发标准:当月工作表现良好,且无任何迟到/早退,旷工、警告的可发放全额奖金。

3.3.2扣款规定:

3.3.2.1迟到扣款请参看《员工手册》5.9条款。

3.3.2.2口头警告一次扣除当月纪律奖10元。

3.3.2.3书面警告一次扣除当月纪律奖的30元。

3.3.2.4最后警告一次扣款当月纪律奖的50元。

3.3.2.5违纪辞退扣除100%的当月纪律奖。

3.4扣薪

3.4.1病假按国家规定扣除

3.4.2旷工:包括未征得上级同意而无故离开或缺席上班,或缺席培训。 3.5付赔偿金

3.5.1遗失雇员证或公司所发物资,包括本《员工手册》。

3.5.2损坏物业或公司物件须照实赔偿或扣薪代替。

3.5.3若员工无法履行公司出资之保荐培训合约书之相应条款,将按合约内容赔偿或扣薪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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