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安全的责任书(2)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心小学校
二〇二x年x月x日
托管安全的责任书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幼儿园。幼儿园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幼儿园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幼儿园托管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幼儿园有过错的,按幼儿园过错的大小确定幼儿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幼儿园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幼儿园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幼儿园的设施有关,但幼儿园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5、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幼儿园共同负责,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6、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擅自离开幼儿园,幼儿园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7、幼儿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8、幼儿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此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幼儿园(盖章) 乙方: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时间:x 年x 月 x日 时间:x 年x 月x 日
托管安全的责任书篇5
因我校有部分学生放学后在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托辅,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托辅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家长为孩子选择托管、托辅机构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所选托辅机构的办学资质要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许可和审核,负责学生就餐的机构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还要达到消防部门审核的消防安全。选择校外机构的校舍房屋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到有安全隐患的机构托管、托辅。
2、学生在校外托管、托辅机构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托管、托辅机构和学生家长共同负责。
3、托管、托辅机构的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出现事故的,由托管机构负责。
4、家长要严禁学生在托管、托辅机构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器物,因此发事故的,由托管机构或家长负责。
5、家长要切实注意监督学生在托管机构的饮食安全,如因饮食卫生方面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托管机构完全负责。
6、学生在参加托管、托辅活动时,家长要保证其本人的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没有资质和手续的黑校车、黑出租。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应教育学生文明乘车。
7.家长所选择的托管、托辅机构要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杀菌,按时通风,避免学生大面积暴发传染病,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学校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自留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