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的责任书(2)
4、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生产安全。
6、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
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并且公司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自留一份,公司安环部保存一份。
安环部经理签字: 安全科长签字:
落实安全的责任书篇4
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凡在家具商场内租赁摊位的经营者,为本承租摊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摊位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各摊位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 纠正来往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及违反消防安全行为。
2、 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报警纽。
3、 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学会报警,报警电话119。
4、 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5、 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热炉及超负荷电器。
6、 不在商场内明火做饭。
7、 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8、 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落实安全的责任书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单位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乡食安办书面报告,服从乡食安办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乡食安办销毁处理。
五、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食品经营单位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食品经营单位承担。
九、乡食安办有权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食品经营单位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乡食安办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品经营单位、乡食安办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落实安全的责任书篇6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管理规定》,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促进我校稳步发展,始终把全校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订本责任书:
1.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学校上课期间的值班、中午、下午放学、夜班巡视、门卫值班、课外休息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值宿工作。
3.全校教职工有值班的义务,值班时必须在岗。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5.正常上课期间,当天值班的教师是学校当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6.周六、周日值班的教师,要全天候对学校的安全负责,决不允许脱岗,或私自找人代班,由于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7.值班人员如有事请假或调班,须报请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如私自调班或脱岗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8.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忠于职守,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否则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学校将上报上级主观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