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负责人的责任书(2)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务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务必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职责。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带给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务必理解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状况,务必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务必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职责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职责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甲方并且能够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 若因乙方人员用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职责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职责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推荐奖励20__元左右)
4、本职责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职责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职责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车间负责人的责任书篇5
甲方:山亭区运输管理所
乙方:山亭区汽车站
一、考核指标
(一)站内工作人员安全
站长必须与本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站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外出的,必须由站长批准。擅离职守并出现单位有其个人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每年的第一季度,汽车站要请当地供电部门对站内的所有线路和配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所有隐患必须立即彻底消除干净,否则,一旦出现安全用电事故,由汽车站长负全部责任;凡需专业电工操作的用电项目,需请当地供电部门帮助进行,如果自行操作,出现了不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其它出现的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所内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范围、非公务活动中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二)站内车辆安全
站内车辆必须由正式驾驶员驾驶,车辆派出必须由所长亲自安排,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个人全部承担;凡无证驾驶或非公务用车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和汽车站长负全部责任;防汛期间,站内车辆均应停放在所内,以备防汛急需或上级随时调用。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否则,出现被盗或遭受严重损坏的,由所长及驾驶员全部赔偿。
(三)办公设备设施安全
站内所有的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各项物品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如果出现被盗、火灾或者遭受人为严重损害的,全部责任由所长、当事人和值班人员承担。
(四)钱、帐、票据安全
所收的票款必须在当天存入当地银行,存取款时不得少于2人。帐薄管理要按照区交通局的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水、防火、防鼠、防虫蛀的地方,票据必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区交通局制订的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缴销的有关规定,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出现的丢失、被盗、以及其它情况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五)安全事故报告
站内出现的一切重大安全事故,汽车站必须立即报告区交通局,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在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区交通局。凡漏报、瞒报、迟报的,将对所长及其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考核奖惩
(一)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汽车站,站长每年交纳1000元,区局拿出与乙方单位及其所有人员交纳的抵押金同等数量的奖金,与抵押金捆绑使用,作为乙方及其人员本年度的奖励基金。
(二)凡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除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外,并取消乙方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所有评先树优的资格。
1、车辆发生被盗或遭严重损坏的;
2、办公室发生被盗;
3、办公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30%以上(含30%)的(以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为准);
4、本单位人员在工作区域发生重伤或死亡的责任事故。
三、责任书期限
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甲方盖章:所长签字:
乙方盖章:站长签字:
签定时间:20__年1月
车间负责人的责任书篇6
甲方:
乙方: 重庆旭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确保施工中人身、财设施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空安全工作规定》、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 施工时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7、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8、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到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9、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必须及时整改。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得不安全情况下,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停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停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员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
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 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部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5、 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6、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元至2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三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
2、 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 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间负责人的责任书篇7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规定、落实学校及后勤集团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酒店各部门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保证酒店各部门顺利完成各项任务,酒店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是第一业绩”的工作理念,强化“安全为了工作,服务必须安全”的意识。同时,落实后勤集团及酒店的物品采购的相关要求及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采购物品质量的安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技术操作安全、食品物品质量安全等。
2、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引入质优价廉、诚信合作的供应商,实现酒店与供应商合作双赢的目标。
3、严格履行采购操作流程,采取索证制度。大宗商品要经3人以上进行审核,对手续齐全、产品合格的定点合法供货商要与其签订购物合同,确保质量安全。
4、根据实际情况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地到定点合法采购点采购酒店所需物品,采购时当即向供货商索要正规真实的税务发票和购物签字凭证及生产日期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手续。
5、购物时严把质量关,先认真查看物品质量,经查看合格后方可购买。
6、辅助仓库保证物资的安全与完整,加速物资的周转使用效率;建立物资最佳库存量与定额管理体系,降低库存成本。
7、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各项安全方面上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总值班和主管领导,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酒店总经理。
酒店负责人 部门安全责任人
签 名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办公室存档一份,责任人一份,保安部备案一份。如有变动及时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