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的责任书(2)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责任单位自存,一份交消防大队)
企业消防的责任书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单位向社会和消防管理部门承诺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社会单位应履行的消防责任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6、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禁私自拉接电气线路,严格用火管理;
7、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巡查记录;
8、加强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会四化”建设,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0、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消防的责任书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消防的责任书篇6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
二、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违禁物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的应取得相关安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安全出口;不在营业时间内对防火门上锁。
四、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确保顾客、员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五、自觉接受并服从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六、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责任书从20__年__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有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负责人(签字) 员工(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消防的责任书篇7
为了保证、入冬与冬季、元旦和春节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特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工作目标
(一)、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写字楼、医院、国家机关、工厂等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
(二)、和驻地20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三)、全地区其它单位和居民不发生大火。
二、消防安全责任
(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工作,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责任制度的落实,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职责。
(三)严格对化学危险物品、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四)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同时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针对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对新职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
(六)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七)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应有的使用效果。
(八)加强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问题。
(九)建立防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十)房屋、场地的出租单位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与有关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
三、法律责任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规、规章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给法定代表人以处罚。
(一)不制定或者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二)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
(三)违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定的;
(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五)对职工不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的;
(六)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修不善,影响使用的;
(七)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八)有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规、规章行为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由签字单位与防火安全委员会存档备查。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监督单位(盖章)
签字人:
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