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2)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读这本书读了真的是很多遍,因为它让我看见了我以前的天真,因为它在小时候就教会了我不要放弃。依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小学三年级左右吧,老师推荐了我们这些书,当我现在翻出这些书的时候我一眼发现了它,绿色基调的封面,一个结构不算漂亮的满脸大胡子的大叔,一片蓝色的海洋,海中还有一个跟大叔头一样大的漂流瓶,一颗椰子树,大叔就坐在椰子树下面钓鱼,这种孩童画的封面,在现在的名著中已经很少见了,这便是我对这本书的第一印象。
来说说看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吧,我之前已经不怎么记得太清楚了,拖这么迟才写下这篇读后感是因为重新翻了一遍这本童年令我难忘的书籍。大致的内容差不多是这样的:按照现代的词语来说,鲁滨逊在当时是个富二代,他的父母希望他能自己打拼一份事业,而那个时期的英国算算日期刚刚打完第二次世界大战,很流行海上贸易这种经商手段,并且这种经商手段很赚钱,而鲁滨逊作为一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自然是要尝试着去试试看这种特别赚钱的事业,可惜他的幸运值是负的,第一次出海就遇到了海盗,还好他比较机智,逃了出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嘛,他在开了一个庄园之后还不满足于现状,又开始了第二次的作死历程,这个时候他的幸运值还是负的,这次遇上了沉船,鲨鱼,终于,老天也看不下去了,把他的幸运值归正,在所有人死亡的情况下他居然还能逃到孤岛上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幸运啊~~这小子在孤岛上没有放弃希望,开始了他的荒野求生,贝尔·格雷尔斯说过,去掉头都能吃,然而鲁滨逊却早已过度了贝爷这个阶段开始了种田畜牧这一阶段,不得不说,他是个聪明的人,用了很长时间他已经把孤岛改造成了他的堡垒,过了六年,意外发生,而上帝并没有收回他的幸运值,他救了一船的人,并且有了一个忠实的奴仆,星期五,看来当时的封建制度还是没有除干净啊~终于这个倒霉的少年变成大叔之后终于回到了家乡,父母在他“漂流”的这段时间早已不在人世,而意外的是,他第一次航海留下的种植园资产过亿让他成了一个土豪,之后结婚生子,生了三个孩子,故事圆满结束,这是我看的那本书的结局,后来我去网络上科普了一下,原来还有后续的,星期五在陪着他最后一次航海的时候被打死了,而他也老了,他决定一个人航海并且再也不回来了,当时,科普到这个结局的我也知道了为什么少儿版的鲁滨逊没有这段故事,因为很容易治“郁”。
以上,便是我以现代的口吻来描述的鲁滨逊的故事,即使是现在的我还是有点不能接受之前百度到的结局,算了,就当这个结局没有发生吧。
想想小时候的自己,总是喜欢缠着父母买这买那,回头看看,是这本书让我有了走出了依赖这一罪恶的勇气,作者有一句话特别经典,年少无知的我还把这句话用小纸条写了贴在铅笔盒里面:“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恐怖一百倍。”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5
我一口气读完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那种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品质,让我深深的感叹。
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他喜欢冒险和航海。又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了大风,船上的桅杆被风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被淹死在海里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无名的、无人居住的荒岛,他又冷又饿,流落在这种地方,他怎样活下去哪?
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
鲁滨逊用木头和船帆打了一注简陋的帐篷,在海岛上定居了下来,但船上的食物很快就吃完了,想要生存下去,就要想办法。
鲁宾逊是个勇于行动、敢于探索的人。他每天拿着枪去打猎,后来他竟有了成群的山羊。他把搬来东西里的麦子,反复收种,四年以后他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麦子。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财富。
十八年过去了。有一天,鲁滨逊发现了一只鞋人的脚印,他万分恐惧,后来鲁宾逊又看到野人留下生活的痕迹和满的人骨。二十六年后,他终于发现了野人,他救下了一个逃跑的野人,给它起了个名叫“星期五”,并教给她说话。很快“星期五”就成了他的好帮手。鲁滨逊用他的勇敢、挑战自我的方式,赢得了生存的希望。
又一天清晨,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原来船上发生了叛乱,船长被绑架,鲁滨逊和“星期五”就出了船长,船长答应他去英国。
人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勇气和智慧。人的一生中困难和挫折有很多很多,我们要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勇敢的面对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才能出现人生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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